全国歌舞娱乐行业版权工作通气会在广州召开
2019-12-30 2817
12月26日下午,由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娱协)主办的全国歌舞娱乐行业版权工作通气会在广州召开。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李健,广东省委宣传部以及广东、湖南、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国主要省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大型连锁歌舞娱乐场所、VOD等技术服务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近6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娱协秘书长孔明通报了12月10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在京共同召开的“卡拉OK领域版权工作座谈会”有关情况,传达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于慈珂局长提出的五点要求。一是要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高度,从构建更好营商环境、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把《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落实好执行好。二是要坚持用集体管理方式解决卡拉OK领域的著作权问题,把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法律法规与实务操作的具体衔接工作。三是要坚持在卡拉OK领域施行“二合一”收费模式。集体管理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强化规范管理,增进透明度,构建和完善体现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的卡拉OK版权授权体制。四是歌舞娱乐行业协会要加强与集体管理组织配合,在宣传教育、协同会员、集体谈判、推动全行业依法经营、配合政府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五是卡拉OK领域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规定,提高全行业的依法经营意识和规范经营水平。
与会行业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各位代表一致认为,在卡拉OK领域建立版权保护规范、长效机制,与推动歌舞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繁荣发展的客观需求完全一致。12月10日的座谈会振奋人心,引起行业广泛好评。体现了两部委高效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行业办实事、办好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曾晓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王超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苏庆赐、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陶宏家分别发言,表示将坚决按照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督促本区域歌舞娱乐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履行版权许可义务,为歌舞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赵秀玲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推进创新性国家建设、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是至关重要的。音乐是歌舞娱乐行业的源头活水,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也是使用人合法经营的先决条件。科学规范的版权保护机制能够极大鼓励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向市场源源不断提供好的作品,这是版权保护的价值所在。
在全世界范围内,集体管理都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实践证明,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是非常有效的,是未来势必要坚持推行的。集体管理的特点是权利集中行使,让广泛的权利人和使用人只通过一个出口,便捷完成海量的版权许可,这是集体管理的精髓。中国的版权集体管理实践时间并不长,在前期探索过程中,逐渐暴露出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能力、管理经验不足的问题。同时,一些经营机构利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的空间,干扰集体管理,干扰市场经营,滥用司法资源谋利。这些都让歌舞娱乐行业广大使用人和社会对集体管理制度、集体管理组织产生了忧虑和误解。很多关心版权保护工作的人,也通过各种方式向版权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问题核心,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决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指导集体管理组织制定更加完善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更有力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将按照12月10日会议制定的原则,监督指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按照“二合一”的原则,代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卡拉OK领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版权许可使用集体管理工作。并请音集协与中娱协组织权利人和使用人代表建立平等协商机制,让歌舞娱乐行业代表参与版权许可重大决策,和重大政策执行,协商制定兼顾双方利益,切实可执行的版权许可使用标准;优化现有集体管理设置地方联络站的工作机制。同时版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的协作,联合惩戒恶意侵权的企业。对滥用诉讼手段、滥用司法资源,和涉嫌非法集体管理的机构进行重点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李健副司长表示,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在行业发展关键时期,发出权威声音正本清源,明确了版权保护工作方向,市场管理司将坚定支持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确认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支持权利人和使用人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版权保护长效机制,支持对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危害行业内容安全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李健同时提醒,在此过程中,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注意避免直接参与版权收费具体工作,避免与未经版权管理局确认或不具备集体管理职能的机构合作。
歌舞娱乐行业代表一致表示,各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歌舞娱乐场所、技术服务企业将严格落实12月10日座谈会和本次通气会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共同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和政府权威性,共同抵制不尊重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本文转自: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