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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假冒著作权人恶意诉讼案引关注

2024-03-10 1504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点击“工作报告”查看原内容),提到某文化传媒公司假冒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提起恶意诉讼5800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指导广东、山东等9个省市检察机关同步依法监督法院再审,并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


      上述案件是我国目前部分游离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外的少数版权代理机构,为谋取卡拉OK市场高额的诉讼利益,假冒音乐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拉网式的提起所谓的侵权诉讼牟取暴利,严重破坏卡拉OK市场版权秩序的典型案例。这一类案件利用不同地区司法裁判标准的差异,对卡拉OK场所提起割韭菜式的维权,从而获得远超市场价值的高额诉讼赔偿。同时,在利益驱使下,伪造著作权人的权属证据,制造更多的卡拉OK维权案件,更大范围的、更加频繁的对卡拉OK场所进行反复的多轮次维权,导致卡拉OK版权市场秩序失灵,严重违背了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破坏了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根据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通知》精神,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的版权问题是规范卡拉OK经营市场版权秩序的唯一有效途径。《通知》指出:“卡拉OK版权问题具有权利人众多和使用者众多的特点,‘点对点’的版权许可方式无法满足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实际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合理高效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的有效途径。”而某文化传媒公司假冒音乐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提起恶意诉讼5800余件的典型案件,不仅与两部委《通知》精神背道而驰,更是严重扰乱了卡拉OK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了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法益,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造成损害,应该予以严惩。


      在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中,音集协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的版权问题,坚持“二合一”的版权许可机制,坚持“先许可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断夯实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的业务和法律基础,规范视频点播设备商(VOD)提供曲库的行为。仅2023年,音集协即与全国144家娱乐行业协会延续或建立合作关系,实现签约卡拉OK场所10207家,收取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3.64亿元。


      同时,音集协根据市场的变化,积极构建卡拉OK单机版授权新机制,为使用者提供版权保障,为广大会员增加收益。目前已经与二十余家系统商、品牌厂商签署了单机版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除此之外,音集协继续大力推进各项业务数字化,推动大数据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考虑到卡拉OK市场的恢复期,加强与娱乐行业协会的协商工作,创新业务模式,进一步扩大许可业务的覆盖率。2023年,音集协共向权利人转付著作权使用费约3.2亿元,同比增长18%,创历史新高,彰显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核心价值和非营利性本质,为音乐内容产业的良性发展做出了贡献。


      实践证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提升效能的唯一有效途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视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为维护创新生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音集协将继续贯彻落实两部委《通知》精神,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的版权问题,坚决维护广大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卡拉OK领域的市场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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