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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给出新年新规划

2025-01-26 388

文章授权转载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编者按:2025年是让版权人满怀期待的一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业界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推动相关制度的不断优化与完善。本报邀请四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负责人,分别介绍2024年工作成绩,共话新一年工作重点,畅述新年新规划。

 

音著协:持续发力,融入版权工作全局

□刘平

充满挑战的2024年已经结束,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新技术冲击、行业秩序混乱等多方面困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定贯彻“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工作总方针,上下一心、团结奋进,不但各项业务保持稳定推进,还实现了许可收入再创新高的喜人成绩。2024年,音著协年度许可总收入达4.77亿元,同比2023年度增长11.7%,且超过了此前最高的2021年4.42亿元,创历史新高。至此,音著协成立以来共为音乐著作权人收取使用费达43.5亿元。

增强服务意识,彰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社会价值

2024年对音著协来说是颇具纪念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协会离开了入驻20年的办公地京纺大厦,迁入了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标志着协会的发展正在逐步迈向一个全新的阶段。新的一年,音著协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以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将服务国家、服务产业、服务著作权人的初心和理念贯穿始终,增强主体意识和服务意识,彰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社会价值。

2025年是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音著协将继续在各项工作中持续发力,融入版权工作的全局之中,与国家战略和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在推动立法修例方面,音著协将继续汇集音乐著作权人的声音,认真总结30年来的实践经验,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建言献策,推动相关规定的优化和完善,特别是涉及“视听作品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规定,力争进一步保障原创作者的著作权益。

在产业合作方面,站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提供音乐著作权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许可合作覆盖面,规范版权市场秩序,这也是音著协新一年的重要工作。音著协始终谋求在发放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的同时,帮助行业、企业树立版权法律意识,建立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行业风尚。特别是对于高速发展的数字音乐产业,如何规范音乐创作者、音乐出版商、网络平台等主体之间的版权模式和利益分配关系,将直接影响到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和长期繁荣。2025年,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音著协希望在规范数字音乐版权市场方面发挥正本清源的作用。

在法律维权方面,音著协将继续对严重侵权、长期拒不承担著作权许可付酬义务的音乐使用者,采取诉讼及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持续打击,促使侵权者尽快转变意识、守法经营,最终建立起广大著作权人与海量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

增进宣传交流,开拓合作发展新局面

新的一年,音著协将进一步扩大宣传交流,增进各方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认识,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新的一年,协会计划与全国范围文化团体、音乐院校等扩大合作,开展面向音乐创作者的版权培训与对话;结合2025年国际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在全国范围举办各种宣传活动;与香港、澳门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举办“第三届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进一步提升区域影响力。

音著协也将继续在国际组织框架下参与各类版权交流,加强与海外80多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版权合作,强化并发挥音乐作品著作权国际保护网络的系统优势,助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2025年下半年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工作会议将在中国举行,音著协也将借此时机与海外同行密切交流研讨版权热点问题,从国际视角为我国版权产业、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和做法。

回首过往,音著协心怀感恩,正是前辈开拓者不计回报的长期付出,才使得中国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不断成熟。面对未来,音著协仍将坚守维护词曲作者著作权益的初心和使命,在继承并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的基础上,勇于直面挑战,积极开拓中国特色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的全新局面,为促进我国音乐乃至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版权力量。

(作者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

 

音集协:搭建桥梁,为产业多元发展作贡献

□周亚平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最重要的制度职能就是发挥好桥梁作用,平衡市场利益稳定市场秩序,既要为会员收好版权使用费也要为他们分配好版权使用费,并代表广大权利人以争取他们合法诉求的实现,为产业多元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目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在新的一年里将在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下,积极努力地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实现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创新与突破。

巩固成果,实现传统许可业务新突破

过去的几年里,针对卡拉OK领域混乱的版权秩序,音集协以实现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职能为价值导向,体系性解释《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则,创新性提出面对卡拉OK市场各种复杂海量的版权纠纷中,均应依据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标准,统一裁判标准;均应以国家版权局和文旅部《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为价值导向,以司法引导卡拉OK市场,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版权纠纷问题,实现司法效果与立法目的的统一。最终使市场秩序逐步趋于安定,诉源得到有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果。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巩固和发展这一成果,坚决落实“先许可后使用”的价值导向,针对拒绝获得许可再使用作品的侵权使用者,坚决不允许继续侵权使用音集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全部作品,争取卡拉OK市场落实“先许可后使用”原则的全面覆盖,在传统业务上争取更大成绩。

2025年,音集协将深刻研究录音制作者单纯获酬权理论,并有效地应用于实践,以充分实现《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之立法目的。

《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录音制作者单纯获酬权是独立于著作权财产权之外的一项特殊的知识产权财产制度,其不以专有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不以许可作为获得报酬的对价,而是法律直接设置了利益的分配,本质上是一种“法定债权”。因此,针对属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项下的各类使用场景,传统的著作权授权理论、侵权理论、侵权损害赔偿理论均没有适用的余地。音集协将认真研究这一项新增的知识产权财产制度特殊性,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实践中。我们争取在新的一年里,针对公共场所传播录音制品、通过互联网直播等方式传播录音制品的传播者,其应当支付给录音制作者的“法定之债”得以有效实现。这项工作是音集协2025年最重要的业务活动之一,将有助于把录音制作者单纯获酬权从纸上的规则变成鲜活的财产利益,是对音集协把《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理论创新性的应用于实践的新考验,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规范业务,增加会员的版权福利

2024年,音集协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快速发展的现状,经第十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协会章程及配套办法,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制度,2025年音集协首要任务就是按照配套办法选举会员代表,从实践中完善和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2025年我们以为会员服务为宗旨,及时向会员转付在各个领域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持续增加会员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的财产收益,增加会员的版权福利,彰显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价值。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引爆的新一轮数字革命,对我们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音集协将在2025年持续全面推进集体管理活动的数字化改造,通过音集协的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与卡拉OK市场上游的VOD企业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卡拉OK经营者规范的使用曲库、一站式自动收取使用费,实现高效和便捷的版权管理与使用体验。同时,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建立数字孪生,打通并数字化改造内部的管理平台和传统业务线,提升效率降低成本,解决传统业务的信息不对称和效率低下、解决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遇到的各类业务难题,从而逐步提升音集协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水平。

(作者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

 

文著协:让权利人感受版权之家的温度

□张洪波

2024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在相关管理部门的关怀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成立联合党支部,为权利人和产业界解决版权难题,切实履行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版权使用费收缴转付法定职能,有效开展版权集体管理和版权贸易,全年为权利人收取版权费2311万元,向会员和其他权利人转付版权费1146万元,惠及作者2395人次,涉及文章3944篇次。文著协对稿酬分配转付实行“三主动”方法,定期公告作者不明的文章信息,受到社会好评。

着力解决汇编类教辅图书版权问题

2025年,文著协将聚焦主责主业,力争“一主两翼一责任”有新突破:一主是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版权费收缴和转付法定职能,两翼是版权集体管理和版权代理以及维权,一责任是社会责任。文著协将执着、专业、高效开展集体管理工作,让权利人时刻感受到“版权之家”的温度,让使用者感受到解决版权难题、促进产业发展,化解版权法律风险的专业负责任态度。

汇编权是文著协集体管理业务的创新。文著协通过规范的授权流程,不仅保障了创作者的利益,而且为出版单位提供了合法使用作品的途径,促进了出版业的健康发展。2024年,授权汇编作品超过500种,合作单位200余家,收转版权费接近1800万元,涵盖了从幼儿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阶段语文课外读物,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丰富的阅读资源。2025年,文著协将大力发展优质会员,加快会员优秀作品库建设,根据出版市场需求和行情,主动向出版单位推荐优秀作品。同时针对会员投诉较多的教辅图书侵权机构,经过沟通和取证,加大维权力度,努力解决著作权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版权难题。

近年来,文著协在戏剧公开表演权方面的业务得到了诸多海内外剧院和剧作家的认可,影响力逐步扩大。2024年,文著协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等院团解决了美国、俄罗斯、瑞士的《大酒店套房》《华沙旋律》《罗慕路斯大帝》等剧目原著剧作家和中文剧本译者的公开表演权授权。2025年,美国的《晚安,妈妈》、英国的《情人》、俄罗斯的《老式喜剧》《长椅》《我可怜的马拉特》等多部话剧、音乐剧还要继续上演。同时,文著协也在积极向海外输出中国作家文学作品和戏剧作品,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加强新技术在集体管理中的应用

AI时代,既要保护创作者、内容生产者合法权益,又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AI产业高质量发展。文著协将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研究,高质量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库建设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提高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调研》和《图书出版合同示范文本委托项目》,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尽快修改《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实时发布《图书出版合同示范文本》和版权输出合同示范条款。

2025年,文著协将按照党和国家版权工作大局,加强新技术在集体管理中的应用,加大教辅、有声书电子书平台和电商平台等领域维权力度,扎实履行法定职责,继续为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供专业版权服务,推进知识资源平台版权共同体工作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研究,提高“四个服务”能力和水平,定期举办“悦读会”,打造学习型社会组织、建设“书香社团”,打造有影响力的版权沙龙。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完善考核评议和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版权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谱写文字版权集体管理新篇章,为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风气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国文字著作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

 

摄著协:共促摄影版权事业繁荣发展

□林涛

回望刚刚过去的2024年,我国版权产业发展增速喜人,新媒体平台的兴起加速了我国各类新兴业态的萌芽。随着摄像、影视、音乐、游戏等多类具有浓厚中华文化特色的原创艺术作品不断涌现,并在国际市场广受赞誉,版权、知识产权等理念开始愈发地被大众认可和接受。就此趋势,2025年亦将是版权产业蓬勃发展的一年。

在看到前途光明的同时,我们也同样意识到道路的曲折。当前阶段我国版权社会服务能力不足,版权知识普及程度有待提升等问题依旧存在。为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引导和规范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摄著协)在此提出新一年摄影版权工作的新思考、新规划。

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摄著协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版权工作发展的指示精神,强化党建在具体业务中的指导作用,确保版权工作实施“合国情、顺民意、促增长”,切实将版权领域发展所带来的福利、助力惠泽社会的方方面面;积极协助推动《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以摄著协广泛的会员资源为基础和依托,主动吸纳、反馈社情民意,进一步实现版权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完善化;增强与工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建立联合维权服务机制,坚决推动版权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高效衔接,加大侵权惩办力度,实现对摄影作品版权的全链条保护。

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

持续做好教科书法定许可收费和分配工作,以科学严谨的方法不断完善收费方案、拓宽收费面。同时继续优化与权益人的沟通及作品溯源工作,做好稿酬分配,实实在在将版权利益交到权益人手中;稳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扩大会员代表规模,开通更多元化的沟通服务渠道,完善会员服务监督体制机制,提升整体会员服务水平,为更大范围的摄影权利人提供全面的版权保护服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积极响应“剑网”行动号召,做好互联网主阵地的反侵、反盗工作,建立线上侵权专项反馈渠道,完善被侵权人保障措施,并对已实际发生的侵权事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及支持;持续推进基层普法宣传和版权意识推广,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开展普法知识宣教,以便捷、有趣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版权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及参与感;进一步深化国际间交流与版权合作,扩大版权合作代理范围,着力开拓国际业务,不但要将优秀的海外摄影作品“引进来”,更要让优秀的中国摄影作品“走出去”,提升我国版权事业的国际影响力;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版权公益讲堂、流动维权服务站等形式新颖的公益宣传,拉近群众与版权间的距离,建立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共促摄影版权事业繁荣发展。

摄著协将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锚点,协调集体管理组织所独有的优质版权资源,积极参与版权服务机构、商业机构在版权交易、授权、维权等服务领域的机制建设,满足社会对版权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版权社会服务机制建设,积极进取迎接朝阳。

(作者系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原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