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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诉欣达尔著作权纠纷案入选 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4-04-29 291

本文部分转载自“上海知识产权”公众号,有调整。


2024年4月25日,上海知识产权局对外发布了“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上海欣达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卡拉OK音乐电视著作权纠纷案入选本次典型案例。这一案例不仅展现了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坚定立场和有力措施,也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案件情况如下:


上海欣达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卡拉OK音乐电视著作权纠纷案

 

案件类型

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

 

办案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三支队

 

案情简介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投诉,上海欣达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尔”)开设的卡拉OK娱乐场所内有大量未经授权的盗版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责令停止侵权,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2023年3月21日,根据权利人投诉,执法人员对“欣达尔”位于恒丰路299号4楼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在V1包房内抽取了点唱系统中部分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均可完整点播和放映。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作品的点播和放映画面予以拍照并记录相关歌曲信息。

本案涉案的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视听作品。现场检查发现的涉案电视音乐作品由著作权人授权“音集协”进行管理。“欣达尔”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在未经“音集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营业场所放映(即营业性向消费者提供点播服务)涉案的视听作品,侵犯了涉案视听作品著作权人的放映权,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享有的放映权,应承担侵犯著作权人享有放映权的法律责任。

 

处理结果

综合考量当事人侵权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他主客观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依法责令“欣达尔”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多数卡拉OK厅传播的音乐电视都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经营者理应获得授权。但现实中不少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没有就相关行为获得授权,这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传播的音乐电视数量较大,受众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还影响了公平竞争秩序,从而构成对公共利益的损害。“音集协”作为视听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有权向著作权执法机关投诉,此时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是有充分依据的。本案中“欣达尔”公司未经著作权利人许可,在卡拉OK娱乐场所营业性向消费者提供涉案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点播服务,落入了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范围,构成著作权侵权。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责令“欣达尔”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既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充分体现了著作权行政保护的重要作用。

 

据悉,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是经宣传发动、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的,案件涵盖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类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等。


公众号:上海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