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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斯·拉特瓦拉:人工智能与音乐

2024-01-25 1505

摘要:

人工智能(AI)的爆发式发展对于音乐行业是机遇也是挑战。拉特瓦拉先生从人工智能如何影响音乐行业发展、著作权与人工智能的关键问题、全球人工智能政策发展以及集体管理与人工智能等四个维度探讨了AI与音乐的关系。同时对于如何应对AI对著作权的侵犯提出了四点建议,即未经权利人许可AI程序不得使用受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的素材、将作品或录音制品用于AI训练开发应保存相关记录、仅由AI生成的且不具有人类创造性的作品和录音制品不应受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保护,以及未获授权不得使用第三方艺人和肖像等。


以下是根据现场速记整理的演讲全文: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叫做“人工智能与音乐”。这个话题是非常广泛的,谈整整一周都谈不完。今天的演讲中会分成四个部分:人工智能如何影响音乐行业发展、著作权与人工智能的关键问题、全球人工智能政策发展以及集体管理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如何影响音乐行业发展

通过自己在使用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大家应该已经感受到了音乐行业经历了诸多技术范畴上的转变。从最开始的留声机到CD,到电子音乐,再到如今的流媒体。下一个转变,我们认为,是由人工智能(AI)生成的音乐。目前音乐领域对于AI的使用,可以简单概括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好的”使用,即获得授权的AI工具性使用;第二种是“坏的”使用,即未获授权的AI克隆;第三种是“恶劣的”使用,即大型未获授权的生成式AI模型使用。

获得授权的AI工具性使用的情形包括AI作曲助手、AI乐器、AI剪辑音乐作品等。这些操作在音乐行业已经流行数年,可以说AI对音乐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音乐是第一个受到AI影响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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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授权的AI克隆是通过克隆艺术家的形象、声音或者作品等,生成新的作品。比如一位歌手并没有授权把自己的影像用于这样的唱片,但是有人使用他/她的形象,用AI功能复制他/她的声音,把他/她以前的声音融合到了这样一个音频,听起来就是歌手自己在唱这首歌。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艺术家的权利,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非常大的挑战。其实,AI克隆不仅是一个跟音乐相关的问题,AI也可以去复制政治家或其他领域有影响的人,这些都会侵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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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未获授权的生成式AI模型使用,越来越受到其他模型的综合影响,他们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内容,并且生成的内容会直接和原版内容进行竞争。这样的模型还有更大的能力,即用一种难以置信的形式和规模复制原版内容,来生成新的内容。然而,现在版权方面的法律并没有涉及对于这类AI生成作品的管束。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让AI合法使用这些内容,同时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我们希望能够打破现有的局限,让行业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同时能够避免他们侵犯法律和侵犯原有的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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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人工智能的关键问题

如今,AI已经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利用现存录音和作品来生成录音制品及其他生成物。我们面临两个总体政策问题:第一是怎样对待既存受保护作品等客体在AI程序中的应用;第二是生成物应受保护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应该怎样保护?

为了更好地指导这方面的工作,国际唱片业协会提出如下四个意见:未经权利人许可AI程序不得使用受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的素材、将作品或录音制品用于AI训练开发应保存相关记录、仅由AI生成的且不具有人类创造性的作品和录音制品不应受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保护,以及未获授权不得使用第三方艺人和肖像等。


全球人工智能政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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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AI爆发式地发展,跟AI相关的政策发展也越来越被广泛重视。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沿,已经推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相关的著作权,也能够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美国版权局则是发布了AI的询问通知,他们在征询公众的意见,是否应该保护AI产生的内容。目前收到的意见是暂时不应该保护。

在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即将生效。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在欧盟管辖范围之下,什么样的内容能够应用在欧盟的AI训练和使用当中。

此外,目前还有非常积极的多边合作,包括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以及金砖国家等。他们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也采用了很多保护性的措施。


集体管理与人工智能

我们首先要达成共识,对于集体管理组织来讲,侵权的人声克隆以及不受保护的AI生成内容都属于不予登记的内容。我们希望集体管理组织能够通过会员协议、分配政策以及收益回收等途径,来支持这一共识的执行。

生成式AI,对于音乐行业来说是一个机会,也是挑战。希望我们可以有广泛地交流与合作,保护著作权,保护我们的行业。


(2023年11月24日于“第三届新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论坛”)

(演讲内容已经演讲者确认,著作权归演讲者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