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卡拉OK经营者书
2020-02-08 3539
各卡拉OK经营者: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会积极采取防疫措施、落实防控工作,同时也时刻关注着广大卡拉OK经营者面临的著作权商业诉讼问题。我会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恢复远程办公,现将工作安排等事项敬告如下:
一、凡与我会签订并如约履行《著作权许可协议》(2019年音集协官网公示版)的卡拉OK经营者,在许可期内如遇著作权商业诉讼纠纷,我会将持续提供远程法律支持,参与互联网庭审,协助与人民法院沟通应诉及赔偿事宜。
二、卡拉OK经营者签收司法文书或接到人民法院短信、电话通知需要处理诉讼事务的,请联系各省许可业务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我会官网),并将如下文件材料以照片形式发送至许可业务专员。
文件材料:
1、来自法院的诉前调解通知、开庭传票、证据交换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2、与我会签订的《著作权许可协议》及我会开具的发票;
3、卡拉OK经营者的手机号码、快递接收地址。
三、 疫情期间,我会特增设“法律服务直通道”,卡拉OK经营者可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falvshiwu@cavca.org,或通过办公微信号cavca123(详见二维码)留言,我会将及时跟进处理。
风雨同担,共御疫情,我会将坚守服务岗位,与全行业并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卡拉OK经营者随时关注我会官网和官方公众号信息(官方订阅号:cavca2018;官方服务号:CAVCA2008)。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