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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护版权卫士,构建和谐社会

2020-06-30 2169

2020年628日,我会专程派员给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民三庭保护版权卫士,构建和谐社会,感谢执行庭执法如山,正气浩然



自我会成立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卡拉OK场所就没有支付过版权费,卡拉OK场所长期存在侵权行为。2019年我会在拉萨市设立许可业务办公室,开展著作权法普法宣传,敦促卡拉OK场所尊重版权,向我会支付版权费。为打开工作局面,我会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拉萨高度休闲娱乐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诉讼。作为西藏自治区卡拉OK著作权侵权的首个案例,拉萨中院民三庭受案后非常重视,边珍庭长带领主审法官认真调研,综合考虑地区差异及边疆维稳方针政策,还要做到打击侵权、引导卡拉OK场所尊重版权守法经营的效果,判决卡拉OK场所侵权,并赔偿我会经济损失。此案的判决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认为此案的判决,从权利基础、证据链条、侵权责任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对于侵权赔偿数额的标准也做了充分的论述,为西藏地区做出了第一例关于卡拉OK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判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50件典型案件。


在案件判决后的执行阶段,执行庭庭长次仁贡嘎带领法官,克服种种困难,在短时间内找到被执行人,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秉公道、务实务、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使得判决顺利执行,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我会诉拉萨市卡拉OK场所侵权案中,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判决到执行,都公平、公正,依法处理,在西藏自治区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具有针对性、明确性、指导性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我会在西藏地区开展著作权许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