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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KTV经营场所要依法缴纳版权使用费

2009-04-07 2496

    南昌新闻网讯:今年3月,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被告上法庭,成为我省首家因未支付版权使用费而被提起民事诉讼的卡拉OK场所,同时将加大对侵权店家维权力度,标志着我省卡拉OK维权的全面启动。
    日前,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了解到,随着江西省第一起卡拉OK版权诉讼案的审理进展,在今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月中,将加大对江西地区的维权力度,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对侵权场所进行打击,保护著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据音集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约定,不但可以合法使用,还将获得广告、彩票等增值服务。不依法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势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国家版权局的一号公告,被起诉的场所不但要依法赔偿权利人的损失,还要以版权费标准上限12元/终端/天缴纳版权使用费。
    对于众多卡拉OK场所关心的音集协所拥有的授权歌曲数量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经权利人授权、由音集协集体管理的歌曲曲目数量,已占到卡拉OK场所常用歌曲总数的90%以上,如果没有这些曲目,卡拉OK场所将不能正常营业。在音集协的努力下,正有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在加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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