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数字音乐时代“版权蛋糕”该如何公平分配

2023-10-20 1928

本文授权转载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 赖名芳


  “2022年,包括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业务在内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总规模约为1554.9亿元,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16.8%。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约为180.2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2.8%;音乐短视频市场规模约为410.3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9.8%;音乐直播市场规模约815.2亿元。”这是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敖然于10月11日在2023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上发布的《中国数字音乐产业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中的数据。

  1554.9亿元,面对如此之大的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以及面对迅速崛起的数字音乐超级平台,该如何更加公平有效地分配“版权蛋糕”呢?10月12日上午,在厦门举行的数字音乐版权生态建设论坛上,近百位来自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保护机构、音乐平台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代表共同探讨了破解之道,在碰撞出智慧火花的过程中,达成了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的共识,同时呼吁产业上下游应共同承担起保护版权的责任,为构建一个公平、合理、高效的数字音乐版权生态系统作出贡献。


  版权问题复杂,授权模式有待完善

  数字音乐是与社会公众关系最密切、传播速度最快、传播范围最广的版权作品之一,既是版权产业的重要门类,也是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内容。由于数字技术的不断迭代,数字音乐产品形态日新月异,产品链条不断延伸,消费场景不断扩大,数字音乐版权关系更加复杂多样,加上历史形成的授权模式存在弊端等各种因素,数字音乐产业链中各方版权关系仍未理顺,音乐作品在使用、传播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版权相关问题。

  “版权信息不清晰、版权预付金过高、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数据不透明等问题,很大地影响了数字音乐产业链上下游的版权关系。”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张传静说。她认为,促进数字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尽快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版权问题,必须要加强数字音乐版权生态体系治理建设,建议建立更合理的版权分配机制,为产业发展增添活力。“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与授权分配关乎音乐人的创作热情和权益保障,探索建立更合理、更符合时代和技术特点的版权分配机制,在创作者、制作公司及平台企业之间进行有效的利益平衡分配,不仅有利于激发行业的创作热情,更能确保行业的创新发展。”张传静说。

  数字音乐授权模式有待完善已成为行业的现象级话题。版权机构在对市场的调研中发现,目前境外一些音乐公司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非垄断的授权,同时也有低保底价分成的模式,但对我国内地的音乐平台却热衷于推行独家授权以及要求高额的保底金,且仍存在一些独家授权或者通过独家代理方式变相独家授权的情况,这就直接导致产业链中版权利益分配失衡。


  数据不透明不公开,成各方诟病主要问题

  2022年的全年财报显示,腾讯音乐全年营收已达280多亿元,净利润47.5亿元,同比增长14.4%,月活用户达5.94亿,其中在线音乐付费用户达9000多万,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20%以上;网易云音乐全年净收入为90亿元,较2021年增长28.5%,在线用户超过2亿,同比增长13.7%,其用户订阅收入保持稳定上升的态势。这表明,中国在线数字音乐市场是有数据支撑且有据可查的,但数字音乐使用数据却不透明,这导致一系列相关版权问题,成为音乐界、版权界等各方诟病的主要问题之一。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刘平在演讲中介绍,使用数据一般为数字音乐平台独家掌握,后台数据并不开放给权利人,且缺乏中立机构的监管,导致音乐权利方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即使权利方拿到了一些数据也是有滞后性的。而且,即使数字音乐平台提供了一些使用数据,经常也是不完整、不全面的。此外,社交娱乐平台的数据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这导致权利方在这一领域的版权收入缺失。他还特别提到一个关键问题:“目前我国数字音乐领域最重要的问题是音乐平台既是使用者又是权利方,这样的身份混同导致了商业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问题。随着前些年以网络独家音乐版权为表现形式的商业垄断现象的出现,国内音乐市场的商业转型趋势非常突出,数字音乐平台通过音乐人计划以及资本投资入股版权公司等多种方式收购和运营了大量的音乐内容,以此转变为中国内地主要的音乐版权内容方,既涉及词曲版权,也涉及录音制作权利。然而,根据基本的经济规律,既是使用者又是权利方的双重身份,让数字音乐平台注定无法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版权方,包括同业竞争者。因为数字音乐平台不仅可以通过在上游挤压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在下游压榨同类竞品,通过流量等多种方式扶持自己掌握的音乐内容,进而推行自己主导的版权市场规则,致使其在数字音乐传播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和市场支配地位,而且还能以音乐版权方的身份运营版权内容,限制同业竞争,这种在产业链中实际存在的数字音乐版权乱象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化解利益分配失衡问题,需合力探索破解之道

  在我国数字音乐产业高歌猛进的过程中,出现了“版权蛋糕”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敖然在发布《报告》时分析认为,之所以导致产业链中利益失衡,主要是由于作为产业源头的音乐创作者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版权费用分配比例较低,议价能力偏弱。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周围认为,数字音乐版权生态化是以数字音乐版权为主体,以版权获取、运营、分发、保护为链条,使得各要素在特定环境下实现动态博弈。而数字音乐的生态化建设,需要优化数字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制度,重塑版权利益分配机制,完善音乐作品版权登记制度,加快建设B端音乐平台及其管理制度等法治保障举措。在谈到重塑版权利益分配机制问题时他建议,应借鉴参考其他行业推进产业生态化的做法,建立由版权方、数字音乐平台、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版权利益分配机制,以便有效地推动版权使用统计数据精确化。另外,业界应推动版权价值评估透明化和版权收入公开化。

  “常言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音乐领域如何开展版权利益分配,实际上是有诸多海外成熟经验可参照的。”刘平介绍说,在版权授权秩序良好的国家和地区,数字音乐版权授权往往比较成熟规范,一般会通过专门的监管机构,从法律和政策上引导制定音乐产业的分配标准和规范,推动发挥音乐产业行业组织及各类权利主体的协同作用。例如在音乐词曲版权方面,美国施行复制权强制集体管理,欧盟地区施行表演权加复制权授权模式。无论何种模式,都强调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枢纽作用和禁止商业垄断的诉求,也构建了著作权人与音乐传播者、使用者间的利益平衡关系。刘平建议,在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方面,应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所拥有的优势,即能够集中众多分散、弱小的权利人,形成强大的组织优势,行使众多个体难以行使的权利,以组织的力量进行整体的授权和维权,方便兑现其合法权益。他呼吁相关部门在数字音乐著作授权管理方面,应尽快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著作权保护政策,引导音乐作品的使用者,特别是数字音乐平台,从长远的利益出发,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同时,考虑到整个数字音乐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平衡,建立权利人与使用者间的良性版权分配机制,以共同营造高质量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秩序。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坦言,作为唱片公司的代表,是希望音乐平台做大做强的,因为音乐平台的竞争力取决于它的规模,规模越大其竞争力就越强,用户也会越多,效益也会越大。但具有垄断规模的音乐平台更应肩负起社会责任,更应兼顾起公共利益的平衡,因为这涉及整个数字音乐行业的兴衰。目前唱片公司面对数字音乐平台所遇到的核心问题依然是规则问题,平台交易数据不透明,版权收益就无法掌握。他建议,数字音乐平台应该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制定公平有效的版权分配规则,以便让各方按照已经达成共识的规则进行分配,各方也可以在其中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数字音乐产业生态会越来越健康。

  针对平台如何将收益更加合理地向版权方分配,让内容创作者和内容生产者能够更加合理地获酬问题,网易云音乐副总裁李巍认为,互联网时代,音乐生产制作的门槛降低,传播成本也在降低。目前音乐版权制度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从最初的复制发行到广播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的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大。同时,参与分配的主体从最初只有著作权人到现在有多种不同身份的权利人参与到分配中,使得音乐版权制度的设计变得更加复杂,如何让制度设计更加合理、公平、透明,重要且颇具挑战。“2021年7月之后,版权主管部门不允许数字音乐平台享有独家授权,现在已进入到非独家音乐版权的发展时期,但还有版权方要求保底金、预付金之类的现象,因为话语权强的版权方会比较坚守保底金的模式,这是中国版权授权规则和境外其他流媒体平台相比不同的地方。既然行业已经走在了非独家道路上,我们呼吁全行业包括监管部门能够坚守这一制度。”李巍表示,目前整个音乐版权市场都处在自由协商的状态,她赞成音乐生态建设中需要政府发挥监管作用,同时认可在版权授权、分配等问题上引入集体谈判,因为集体谈判有可能让产业利益失衡情况有所改善,从而让版权的价格能更好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