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著作权市场实践与集体管理的现状与未来——中国音乐学院举办《著作权的市场实践与集体管理》讲座
2024-11-28 319
2024年11月25日,中国音乐学院成功举办了一场题为《著作权的市场实践与集体管理》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主讲,他同时也是著名音乐人、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及董事长。讲座由艺术管理系理论教研室主任司思主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宣传部主任邓俊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部李荣卓以及艺术管理系部门师生共同参加。
周亚平先生在音乐制作及版权业务领域拥有数十年的丰富经验,是中国流行音乐的重要推动者和全程见证者。他曾打造出庞龙的《两只蝴蝶》这一彩铃下载量过亿的经典作品,被誉为中国数字音乐的领军人物,并荣获第六届中国金唱片奖 “音乐人” 大奖。
讲座中,周亚平深入解读了著作权的相关知识。他强调权利思维是法律人的重要思维方式,每一位创作作品的作者都应该了解著作权都包括哪些权利,所以认真学好著作权法第十条至关重要,著作权包含17项权利,分为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精神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四项权利与作者人身紧密相连且不得许可和转让;而十三项财产权利则涵盖复制权、发行与出租权、传播权体系和演绎权体系等。他详细阐述了各项权利的定义和特点,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了在不同场景下权利的运用和保护。
在谈到传播权体系时,周亚平重点讲解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区别、现场传播和远程传播的区别以及每一项权利之间的法律边界。他指出,信息网络传播权具有交互性,公众可自主选择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而广播权则不具有交互性,但这两类权利在实践中容易引起混淆,尤其是网络广播日益发达的今天,随着各种网络直播交友玩法的不断更新演化,每一位公众都可能成为主播或者表演者,他们获得作品方式及他们属于传播者还是被传播者的争议都吸引着我们深入学习和探索,这也正是著作权法的魅力所在。此外,他还介绍了表演权、放映权和展览权等其他现场传播权,并以生动的案例说明了它们在不同场合的适用。
此外,周亚平还基于著作权市场实践,分享了自己接触过的几个关于著作权纠纷的案例,例如某个关于作品的改编和演出引发的侵权争议等。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他强调了在创作合作中签订合同、明确权利归属的重要性,提醒大家要增强版权意识,避免因版权问题产生纠纷。
最后,周亚平介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相关内容。他指出,由于作品传播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著作权人往往难以自行管理和实现权利,因此产生了著作权集体管理这一制度。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集中行使权利,降低授权成本,提高授权效率,实现著作权人的利益最大化。同时,集体管理组织还承担着维护行业秩序、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
周亚平先生总结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功能及其实现。第一是经济功能,也就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经济价值的实现,面对海量的权利人和海量的使用者,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一家进行收费所产生的成本被分散在全部权利人中,从经济学来说会产生最优效率,也能把这些难以实现的权益通过集体管理制度完美变现。集体管理制度必定是唯一高效解决方案,是对《著作权法》无法实现权利的补充性保障。第二是非经济功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旨在维护行业的正常的秩序,维护所有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重构音乐市场的版权分配公平制度。因此音集协肩负了更大的社会责任,要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进行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讲座过程中,周亚平先生还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他鼓励大家在学习音乐理论的同时,也要关注著作权的相关知识,了解自己在创作和传播作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他也强调了团结和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共同推动音乐产业的繁荣发展。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使同学们对著作权的市场实践和集体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他们今后在音乐产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知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