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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界如何与互联网化敌为友

2006-06-20 3464


      互联网时代,传统唱片工业正在萎缩。看起来是网络盗版抢走了唱片公司的市场份额,其实这只是表象之一,唱片业真正遇到的问题是:他们过去几十年里积累的唱片发行、宣传等资源和知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适用了。执著于打击盗版,盯着互联网公司盘子里的蛋糕,整个唱片业只会越做越小;与互联网化敌为友,摸清网络规律,唱片业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回报。


      唱片公司把自己在数字时代的损失直接归咎到搜索引擎、P2P等互联网公司,并在全球范围内把后者告上法庭。去年,虽然在台湾已经有民事胜诉的先例,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还是冒着很大的败诉风险对音乐下载网站ezPeer提起了刑事诉讼,赔钱不要紧,就是要你坐牢,可见唱片业对网络盗版恨之入骨。


      网络盗版只是一个现象,它的背后是互联网普及对传统音乐产业掀起的革命。这场革命更深层次体现在以往唱片公司积累的知识和资源在互联网时代已经不大适用了。比如在宣传上,传统的宣传渠道和网络时代年轻人接受信息渠道之间错位。几个相熟的媒体写手,各种电台、电视台音乐节目的打榜,给各个门店铺货,这是唱片公司熟悉的手段。但互联网已经成为年轻人接受信息和交流的主渠道,真正享受音乐的人去盗版网站、百度和音乐社区网站过他们的音乐生活。

      

      唱片公司大笔投入传播的信息到达不了真正的受众群,成了圈内人的自娱自乐。结果就是近几年唱片公司推广歌手能力在逐步弱化,以推广新人而言,去年国际四大唱片公司在中国推广速度仅及以前一家之力。


      与之对应的是,《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莫名其妙突然窜红。以至于去年各大sp纷纷抓社区原创,企图再造一个杨臣刚。但他们并没有弄明白为什么这些歌曲能在网上火,于是只能用一个好笑的方法:大家坐在一起听,什么个够俗就推什么。至今商业力量也没有推出第二个杨臣刚。


      唱片公司要想找到互联网上的传播规律,首先得打破“敌人”心结。如果唱片公司总希望效仿苹果模式,把互联网当作零售店,那么零售店里有盗版货,自然要打击。但在中国,既然盗版暂时不能全面清理,模仿苹果只有死路一条,唱片公司需要搞清楚目前什么才是真正销售的产品。铃声等音乐增值产品就是现成的答案。


      意识到这一点后,唱片公司就不会把百度、P2P网站等当作敌人了。互联网上的MP3下载其实是宣传铃声等产品的工具。互联网相当于电台、电视台,既然唱片公司从来不计较电视台播放没有授权的音乐录影带,为什么一定要和网站过不去呢?


      如果唱片公司能和互联网化敌为友,联手门户网站、博客、社区、音乐网站、搜索引擎、P2P网站等,整合资源、系统推广,数字音乐的盘子会急剧增长,补偿甚至可能超过在网络盗版上的损失。


      以百度为例,仅把铃声下载加到MP3下载栏一项创意就大大增加了铃声下载量,因为很多人是在搜索mp3时无意中发现原来还可以下载铃声的。MP3实际就是铃声的宣传工具。



《互联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