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阿巴斯·拉特瓦拉:国际人工智能立法新动态

2025-12-18 145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全球法律政策主管 阿巴斯·拉特瓦拉(AbbasLightwalla)


本次演讲,主要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是人工智能与音乐领域的整体格局,第二个是近期的法律与政策动态。


一、 人工智能与音乐领域

当前,人工智能与音乐领域所形成的整体格局主要呈现出以下显著特征:音乐行业始终秉持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技术。在大力鼓励相关研究与创新活动的开展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授权许可机制与合作路径。截至目前,该领域已涌现出非常多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实践案例,并在业界公开分享。

以环球音乐正在推进的一项AI创新实践为例,环球音乐团队一直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重新演绎经典歌曲。该团队严格使用合法授权的声音数据进行模型训练,借助大模型工具系统生成,最终成功将布伦达·李(Brenda Lee)的经典歌曲《围着圣诞树旋转》以西班牙语的形式重新演绎并发布。这一典型案例充分证明,人工智能完全能够在充分尊重艺术家创作的基础上,以合规且负责任的方式应用于音乐领域。与此同时,唱片公司也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力度,致力于构建完善的侵权识别与内容溯源机制,以确保作品在获得授权后权利人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在这个蕴含着诸多创新的领域,科技与音乐是密不可分的,人工智能的发展自然也不例外。当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并且技术能够助力强化权利时,我们可以积极拥抱技术。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训练与创作中,存在大量使用音乐作品却普遍未取得合法授权,也未向权利人支付相应报酬的情况。这类行为不仅在道德层面站不住脚,在法律层面也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当前,部分人工智能开发者采用技术手段,从数字流媒体平台非法攫取音乐数据。他们违反平台的使用条款,规避相关技术保护措施,将未经授权的音乐内容用于模型训练。随后,基于这些模型生成的AI音乐作品又被上传至同一流媒体平台,与正版内容形成直接竞争,严重挤占了权利人的市场空间。

据悉,每天有多达30,000首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音乐作品被上传至Deezer(法国的音乐流媒体服务商)平台,而Udio(生成式人工智能音乐创作公司)平台更是以每秒十首歌曲的速度生成音乐。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预计未来一年内,纯AI音乐在平台音乐总存量的占比将超过一半。这一现象凸显出人工智能在音乐领域应用过程中所面临的版权合规与产业伦理的双重挑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AI生成的曲目均是利用未经授权的艺术家作品进行训练的,其中不乏中国艺术家的作品,而这也是艺术家不得不面对且需与之展开竞争的现实状况。

这难道是我们所期待的未来?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下这种不当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音乐用户获取优质的聆听体验,更会对国家经济和文化生态造成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在当前的音乐平台中,大约70%的音乐流量都存在虚假刷量的问题,这些流量并非真实创作成果自然累计的体现,这进一步凸显了此类竞争的不正当性。


二、 政策与法律动态

1. 政策方面

过去一年里,相关政策在应对前文提及的种种问题时,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样面临诸多挑战。许多会员公司反映,其音乐作品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被用于人工智能训练,而且权利人的维权难度正与日俱增。具体表现包括,作品被使用(尤其在训练阶段)缺乏应有的透明度,这使得权利人在诉讼中难以有效举证;其次,部分行业凭借强大的游说能力施加压力,他们极力推动使用受版权 保护的作品进行人工智能训练,却拿不出合理依据,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权利人所处的困境。

倘若版权保护规则在这一过程中被弱化,极有可能导致人工智能开发者转向那些版权制度尚不健全的地区进行训练,从而形成“规则洼地”。鉴于这些问题与政策紧密相连,因此,必须在法律层面明确建立具有实质意义的透明度义务,着力解决训练数据来源不公开、生成内容未标识以及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在法律上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幻灯片12.JPG


目前,中国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治理领域展现出了高度的前瞻性与规范性,已经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指出,在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时,若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必须获得合法授权。这一明确立场充分体现了对创作者权利的制度化保障。在国际层面,印度等国也出台了类似的规范举措,要求人工智能训练必须获得版权人的许可,以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与之不同的是,澳大利亚、英国等国曾尝试设立关于文本使用与数据挖掘的条款,然而这一尝试却遭到创作界、公众及政界的强烈反对,最终未能顺利推进。

很多人认为,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最佳途径是建立健全的版权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以来,全球主要国家政府并未因人工智能发展与创新新增或调整现行版权条款。这一现象表明,国际社会已逐渐形成共识:推动创新与产业进步不应以降低版权保护水平为代价,而应在切实保障权利的前提下进行,以此实现技术创新与创作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是目前全球针对人工智能与版权问题最为全面的立法之一。该法案明确规定,人工智能模型的提供者无论其训练行为发生在世界哪个角落,都必须严格遵守欧盟版权法,并且需要公开披露用于训练的具体内容信息。与此同时,法案还要求对人工智能生成的仿冒内容必须予以明确标识,以避免误导公众。该法律已于2024年8月生效,目前已有部分人工智能模型开始适用其中的相关条款。依据法案设定的执行时间表,自2025年8月2日起(目前法案提出“简化方案”,拟对部分条款的生效与执法进行推迟与放宽),所有新进入欧盟市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均须遵守上述关于训练数据的规定;至2026年,在欧盟市场运营的所有相关模型必须落实内容标注义务。对于那些未能遵守规定的行为,法案设定了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违规者最高可能面临全球年营业额的3%或1500万欧元罚款的处罚。

合规义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模型提供者需切实履行透明度义务,详细披露训练数据(如文本、音频、视频等各类数据)的来源,同时说明模型基本情况,包括注明使用的数据规模范围及总体特征等信息;模型开发者则必须确保训练过程的合法性,严格保证不侵犯既有版权;此外,需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规承诺,在技术层面避免技术排斥性的情况。

目前,市场上已涌现出一批以负责任态度进行开发、运营透明度颇高的AI模型。这些积极的发展态势充分表明,在模型开发过程中贯彻尊重版权的原则,不仅在技术层面上具有可行性,也为整个行业提供了可借鉴的合规范例。

2. 法律动态

在诉讼领域,全球范围已出现了50余起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著作权案件。在美国就有三起具有重要代表性的案件格外引人关注:

其一,在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 Enterprise Center GMBH and West Publishing Corp.)诉罗斯智能(Ross Intelligence Inc.)一案中,法院经审理认定,罗斯智能所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统在生成内容时,采用了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作为训练数据,该行为构成了侵权;

其二,在多名作者集体诉Anthropic的案件中,双方最终以高达15亿美元的金额达成和解。这一高额和解金额充分反映出,未经授权使用版权内容进行人工智能训练,将面临严重的法律与商业风险;

其三,在Kadrey起诉Meta案件中,虽然法院认定该案中的部分使用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但法官同时强调,倘若利用受版权保护的数据训练人工智能并创造巨额利润、持续生成海量内容,却仍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这是难以想象的。因为此类行为极有可能会对相关书籍的市场造成严重损害。

这些案件再次凸显出了版权法规作为产业基石的重要性,其规范效力绝不能在技术发展的浪潮中被弱化,而必须在技术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得到切实遵循。当下,音乐行业已在全球范围内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其中也不乏中国的相关典型案例。尽管目前司法实践在音乐与人工智能交叉领域所积累的案例数量仍较为有限,但我们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留意该领域的最新进展。

综合来看,尽管相关法律政策与司法实践仍在不断演进和完善中,但核心结论已然明晰了:我们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处于决定人工智能将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的关键阶段。建立行之有效的授权机制,无疑是推动人工智能与创意实现共生的最优路径。人工智能开发者不应被允许无偿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而应当通过完善的授权制度,实现合法合规地使用。在健全的保障机制护航下,人工智能能够成为激发人类创造力的得力工具;反之,若缺乏规则的约束,它不仅会损害新兴艺术家的权益、侵蚀国家文化的深厚根基,最终还会阻碍人工智能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幻灯片24.JPG


要构建一个繁荣且可持续的人工智能与音乐共生生态,关键在于把握以下两点:一要坚守授权使用原则,坚决抵制任何可能削弱版权保护的做法与倾向;二要建立强效且透明的运行与追溯机制,保证权利人能够清楚知晓其作品被使用的方式与范围,并且保障全链条的可追责性。

    

(2025年10月17日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文稿内容经演讲者确认,著作权归演讲者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