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2008-05-28 3560
阎晓宏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成立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全国版权界、音像界的一件大事。我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出席这次会议的各位代表向全国音像权利人表示衷心的问候!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版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实施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在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权利,或者权利人自己行使成本过高,作品传播者通过点对点授权难以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下,由权利人授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中行使有关著作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这既有助于实现和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作品传播者提供了使用作品方便畅通的授权渠道,有利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广泛传播,使广大公众及时分享最新的智力成果。事实上,自1777年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法国诞生两百多年以来,集体管理制度在维护著作权人权利、推广著作使用等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为广大的著作权人和众多的作品传播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搭建了顺畅便利的桥梁。集体管理组织也从最初的音乐、戏剧、文学等领域逐步延伸到美术、摄影、电影、多媒体等多个行业,管理的权利范围从传统的表演权、机械复制权扩展到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并有效运行。
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起步晚。1992年,成立了第一家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004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运作、监督费管理和法律地位等进行全面的规范,为我国集体管理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此后,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相关集体管理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经批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正在办理社团登记手续。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符合国际规则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正在全面、扎实地向前推进,它必将为维护知识的尊严、激励创新、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努力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起步晚、基础差,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还很薄弱,各集体管理组织在建立健全过程中付出了不少艰辛,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从目前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现状看,其信息优势、协调优势以及节约市场交易成本等功能,已经得到了初步的体现和发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也正在得到政府、权利人和社会越来越多的支持与认同。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13年来,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较好信誉,被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列为全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最快的50强,2004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优秀民间社团”名誉称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筹备成立期间,与相关协会合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发展前景看,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社会版权意识的逐步加强,集体管理组织有着广阔、大有作为的发展空间。
下面,我对大力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完善提几点要求。
一是版权部门要积极促进各类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环节。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权利人的自治组织,是权利人自我保护、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必然产物,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重视发挥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满腔热情、积极支持和鼓励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促进有利于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二是各集体管理组织要加强自身机构的建立健全。各集体管理组织要把自身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按照集体管理的自身规律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为权利人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
三是要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考察世界各国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经验,政府主管部门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防止集体管理组织滥用权利,保障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利益。当前,我国集体管理制度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运作和有关工作的开展难免产生一些问题,加强政府监督有利于集体管理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完善。
四是要大力做好集体管理的宣传工作。由于集体管理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并且涉及面广,集体管理协会的成立和运作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需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舆论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都能对集体管理的性质、作用和运作模式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成为集体管理的行家里手。
同志们,音像产业的资金投入大,创造性劳动多,是一项高智力、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形态,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予以支持。但由于严重的侵权盗版,目前我国音像产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保护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希望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成立后,全力维护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作品使用和保护的便捷渠道,积极推进我国音像产业的健康发展。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个初生的婴儿,现在还很弱小。但是,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符合我国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我相信,随着我国的版权保护体系的日臻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必将更加完善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必将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和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成立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