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成立
2008-05-28 3783
5月2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召开成立大会,来自全国 的近百家发起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阎晓宏,中宣部、文化部、 广电总局 等有关领导和海内外嘉宾到会祝贺。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章程》,推选张振华任理事长,王化鹏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该协会是为落实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而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实施著作权法,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方便作品的合法使用。著作权法规定音像权利人享有的放映权、表演权、广播权等权利,由于使用人众多,使用方式随机灵活,权利人很难自己直接行使权利;使用者面对众多的权利人,也很难逐一取得授权。为解决上述问题,按国际惯例,权利人往往将自己的权利信托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管理组织则以获得授权为基础向不特定的使用者收费,并将费用转交给权利人,从而在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搭起了一个桥梁。据悉,该协会管理的权利包括音像节目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以及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今后,该协会将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
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筹备期间,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一直由中国音像协会依法代为行使权利。这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稳步推进,已有众多的卡拉OK歌厅签署向协会支付使用费的协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成立后,将接手并全面推进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对以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所开展的收费工作及有关文件均转至新成立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拒不向协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将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的措施,严厉打击侵权使用者。新成立的协会,还将推动著作权法的修改工作,为录音制作者争取广播权和表演权,开展复制、发行、网络、出租等领域使用的音像节目的许可和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
协会负责人表示,欢迎所有尚未与协会签约的拥有音像节目著作权的权利人,尽快与协会联系签约,授权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协会将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方便所有音像作品使用者从协会取得授权,真正把协会建设成高效、公平、透明的联系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桥梁。协会将以维护音像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帮助日渐低迷的中国音像产业早日摆脱困境,推动民族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应邀参加本次成立大会的,还有来自相关行业协会及使用者的代表,海外唱片协会、唱片公司和有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纷纷参会或发来贺信,祝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成立。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