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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

2008-12-11 2493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杨维汉)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孔祥俊在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总结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要加大司法惩罚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 


      孔祥俊说:“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判要加大民事赔偿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运用灵活多样和合理可行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使权利人受到的损害获得足够的赔偿,彻底剥夺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切实提高侵权代价;对于受害人正当合理的维权成本要给予赔偿;在适用法定赔偿时,对于合理的维权成本应在法定赔偿额之外另行计赔。” 


      审判监督是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各级法院加强业务监督、提高司法水平、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途径。 


      孔祥俊说:“要通过审判监督,强化法院各个审级依法审判的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审理水平。要加强对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审判监督,切实全面履行司法复审的基本职责,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既对行政主管机关的裁量和判断给予足够尊重,又要对授权的相关实质性条件进行独立审查判断。”(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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