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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0余家歌厅开始缴纳版权使用费 每间包房每天缴纳8块钱

2009-06-01 2724

    金黔在线讯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该协会已决定在贵州开展大面积的维权行动,贵州省版权局和贵州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已于5月22日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卡拉OK经营场所《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签约仪式,截止到昨日,已有10余家卡拉OK场所主动签约并缴纳了版权使用费,2009年标准为卡拉OK每包间每天缴纳8元的歌曲版权费。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8年12份,接受他们委托负责贵州地区收费的贵州天合阳光文化有限公司,就先后向贵州省大部分经营场所送达了关于缴费的相关通知和文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贵州大部分场所对缴费一直持观望态度。
  通过几个月的宣传,5月22日召开贵州省卡拉OK经营场所《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签约仪式后,截止到昨日,已有10余家卡拉OK场所主动签约并缴纳了版权使用费。
 

本报记者 毛海峰  编辑: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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