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2009-06-03 2405
5月22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对四川省评选2008年度著作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工作作了批示。他认为:“四川这项工作抓得好,既总结推动了版权执法,又扩大了社会影响,此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2008年,四川省共查处版权侵权案件707件,收缴各类盗版图书、光盘394.4万册(盘),行政处罚违规经营单位794家,处罚违规经营个人349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起。其中典型的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共10起:成都乐迪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QQ190”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成都市锦江区风尚国际婚纱影楼侵犯著作权案、广元市城北职中发行盗版教材案、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时尚网吧侵犯著作权案、宜宾网通公司“圣域私服”侵犯著作权案、“清雨吧”网站侵权案、南充市曾青松侵犯著作权案、南充市精彩网吧侵犯著作权案、甘孜州白玉县吴祚兵等7人手机下载音乐作品侵犯著作权案。
四川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徐登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该局已经连续3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开展了面向全省范围的著作权行政执法案件评选工作,并将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四川省著作权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版权行政执法行为。
据徐登明介绍,四川省版权局评选的这10起著作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查处领域有所扩大,新增加了卡拉OK、网吧、影楼等领域;二是受罚主体有新变化,不再只是局限于法人代表,已扩大到自然人和服务商;三是执法主体向基层延伸,由以前的省、市(州)一级版权局,扩大到县级版权单位,表明基层执法水平正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