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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侵权KTV经营者再遭败诉

2009-06-11 2531

    本报讯  今年5月,因未经版权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赢利性使用版权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及音乐电视作品,广东 省佛山市南海区御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御城俱乐部(以下简称“御城俱乐部”)被3家权利人公司同时起诉。5月22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3起案件一并作出宣判,均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被告侵权而产生的合理支出。

  3份判决书 判赔15万余元
  御城俱乐部被诉侵权案此次共收到3份败诉判决书,共须赔偿原告金额达到15万余元。其中,因侵权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渴望》、《好人一生平安》、《少年壮志不言酬》、《小芳》、《一封家书》等歌曲,赔偿金为52938元;另外两份判决书的原告分别为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因侵权使用两家公司各5首歌曲,御城俱乐部需要另行支付赔偿金共计10万元。这是继深圳欢唱一百KTV侵权败诉后的又一家卡拉OK经营企业连续被多个权利人起诉侵权,并同样败诉的侵犯著作权案例。

  卡拉OK经营场所  侵权代价其实很高
  有关专家就此评论说,法院的这一判决,意味着KTV娱乐场所将要受到“多重”制裁:除要缴纳法院所判令的费用外,还必须向权利人交纳版权使用费,若KTV娱乐场所继续侵权使用其他歌曲,权利人还有可能持续通过法律手段要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换句话说,KTV娱乐场所一天不重视版权保护,不按照《著作权法》交纳版权使用费,肆意侵权,那么在版权保护之路上,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版意识逐步深入 维权活动持续进行
  目前,“授权使用、有偿付费”已成为卡拉OK行业和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随着版权保护观念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卡拉OK经营场所已加入到版权保护的行列中,通过签约,合法使用正版的卡拉OK曲库。
  据了解,在广东地区开展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以来,广东省娱乐场所正版化程度已大幅提升。2008年11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向广州地区第一批积极交纳版权使用费、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卡拉OK经营者颁发了《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今年2月又向广州第三批签约交费的卡拉OK经营者颁发了《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对于拒绝使用正版、拒交版权使用费的企业,受音集协委托,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民事诉讼方式,捍卫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音集协目前已经对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等地的共200余家KTV店家完成了取证的工作,每家KTV被取证的歌曲均高达500首。这意味着,音集协更大规模的维权行动即将展开。(王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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