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石唱片诉万利达、国美电器侵权 索赔101万
2009-07-08 3018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国际知名唱片公司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录音制作者权为由,将国内知名影碟机生产商万利达公司和电器销售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索赔数额高达101万元。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已受理此案。
著名的滚石唱片公司旗下拥有周华健、杜德伟、辛晓琪、刘若英、梁静茹等著名歌手。滚石唱片公司投资制作了上述歌手的多张歌曲专辑,如周华健《一起吃苦的幸福》、杜德伟《不走完美》、辛晓琪《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等。经过滚石唱片公司的包装和宣传推广,上述专辑中的许多歌曲成为深受歌迷喜爱的流行歌曲。
滚石唱片公司诉称,其于近日发现万利达公司生产、国美电器公司销售的型号为MDVD-6658的DVD视盘机中,使用了上述专辑中《健忘》、《味道》等188首歌曲。滚石唱片公司认为万利达公司和国美电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二者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给滚石唱片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DVD视盘机;通过全国性的报纸、网络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共计101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