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日在京讨论互联网版权保护
2009-07-03 2408
6月30日,中国商务部、中国国家版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在北京共同主办了互联网与版权保护圆桌会议。近百位来自中国、美国、欧盟、日本政府部门、权利人组织和互联网企业的嘉宾就用户生成内容网站(UGC)的版权问题、P2P服务产生的版权问题、互联网链接产生的版权问题及与网吧有关的版权问题等四个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中美商贸联委会在去年举行的中美知识产权对话时确定的,也是基于中国国家版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于2008年10月25日签署《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前提下而召开的一次关于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问题的研讨会。根据中美《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此次圆桌会议中美双方紧紧围绕互联网与版权保护主题,从技术层面、法律层面、法律实施层面和宣传教育层面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和交流。由于这次会议还邀请了欧盟、日本文化厅的相关官员与会,所以这次会议不仅仅是中美双边的,也是一次带有国际性质的盛会。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代表主办方作总结发言时指出,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版权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实际上互联网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在知识产权领域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基于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和高度关注,我们与多个国家、多个国际相关组织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前,我们必须承认,互联网技术对版权保护的冲击是巨大的,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广泛使用使利益主体发生了多元化,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主体利益多元化和权利义务复杂化的背景下,如何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机制和授权机制,是当前世界各国政府、权利人及使用者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这次圆桌会议的召开,与会嘉宾用智慧为我们以后研究解决问题提供了很多素材和材料。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中国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杨国华、美国专利商标局法律顾问苏珊•安东尼、美国版权局高级顾问史蒂夫•特普代表主办方对这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会议效果达到了预期,通过交流信息和经验,加强了版权保护的有效性。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副助理贸易代表姬拉•阿尔瓦雷兹在发言中评价说:“会议让与会者听到了来自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角度的声音,我感觉到大家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即希望在著作权人和互联网公司之间开展合作。以后应该举办更多这种类型的圆桌会议来讨论互联网版权保护议题。我想,政府能够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来推动来自不同利益相关方在谈判桌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