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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集体管理或成解决网络版权问题关键

2009-12-03 3309

  12月2日-3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中国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数字环境下版权和相关权集体管理研讨会在京召开。此次会议意在分享世界各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先进经验,共同探讨数字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面临的机遇、挑战以及发展趋势。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数字和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集体管理可能是解决网络环境下版权问题的关键。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阎晓宏指出,在传统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权利、但权利人个人难以实现权利的难题。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建立和完善,1992年就批准成立了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于2005年3月实施后,又相继批准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4家集体管理组织,基本覆盖了作品使用的主要领域,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增进国际间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中国开展的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工作、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作家与谷歌进行的维权谈判等,都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阎晓宏表示,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起步较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不仅要解决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解决了的传统领域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新技术带来的问题。当前,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授权机制问题已引起各国知识产权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而不是南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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