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召开会员大会
2010-01-25 3371
1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 )第二次会员大会在京隆重召开,来自全国的56家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协会理事长张振华主持。
会上,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做了《工作报告》,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协会从筹备到成立后一年多来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为推动工作所做的各项努力,并对2010年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划。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2008年度财务报告》、《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以及两个任免理事的决议。大会表决程序完全符合《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协会会员章程及民政部相关规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会员60家,涉及权利人单位112家,取得授权歌曲83686首。通过协会和会员艰苦的工作,音集协在全国的卡拉OK许可收费工作也已初具规模。自2007年启动卡拉OK许可收费至2009年9月30日,协会共向约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2007年度收取了626万元,2008年度收取了4678万元,2009年1-9月份收取了6778万元。
虽然版权费的收取数目看似可观,但前期成本也不可小觑。
据介绍,为开展卡拉OK经营场所许可收费工作,音集协委托的天合集团公司在全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子公司,员工总数达到450余人,其中26个子公司已经正式启动了收费工作。同时,为有效推动收费工作,音集协先后在18个省市就卡拉OK侵权提起了160多例行政投诉、800多例民事诉讼。围绕全国收费启动和维权工作,音集协及会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此外,为向卡拉OK经营者提供正版曲库,方便其经营使用,音集协自筹备期间即着手正版曲库的建设工作,包括搜集歌曲文件,并对其逐一进行格式转换、增加卡拉OK字幕等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当前娱乐场所、网络等领域正在使用的4万首常用曲目的编辑和制作工作。
音集协在整个工作期间的运营支出均由会员自己投入,数量远超收费额,分配的著作权费比例也由权利人协商制定,得到了全体会员的支持。
据悉,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中,由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7、2008年度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1050万元,经过2007年11月29日召开的权利人大会授权的管委会同意,已进行了尝试性分配。其余版权费将按本次会员大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分配,扣除营业及附加税和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后,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占比为50%,其余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规则将由理事会依据大会授权随后制订。
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王化鹏认为,协会的工作根据国情,探索了切合实际,注重实效,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当前分配比例是协会运行情况的实际反映,协会今后将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表示,协会正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但协会有信心也有决心在相关法律的规范下,在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会员们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地提高工作水平,为中国著作权保护做出更大贡献,为中国音乐产业的有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