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权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2011-11-01 5439
上海市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并发布了地方性版权产业报告,为政府宏观决策、企业经营决策和民间投资决策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据统计,2009年,上海版权产业增加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占当年上海GDP总值的10.24%,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5.87%,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这无疑显示出:上海版权产业发展正在迅猛提速。
近年来,上海版权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大局,以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程为契机,大胆探索,积极实践。
创新性制定
版权管理政策和制度
上海为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若干创新性版权管理政策和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减少版权相关企业的版权纠纷;与市科委联合出台《软件作品登记资助办法》,推动软件作品登记工作;制定《上海市版权公开交易管理方法》,规范公开市场的版权交易行为,促进版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方位支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版权质押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建立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体系。
在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基础上,上海市版权局还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在文化创意园区、数字出版基地、软件开发园区等版权产业集聚区,设立首批五家版权服务工作站,以便更有效集中开展对区域内企业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个性化服务;二是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组建华东地区首家版权专业化市场平台——上海版权交易中心,打通产业链,完善版权要素市场;三是成立上海版权服务中心和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构建高效、便捷的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与司法诉讼的对接机制,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四是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合作备忘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给予意向性授信总额度100亿元用于支持上海市新闻出版及版权产业的发展,以鼓励和支持版权类企业充分挖掘无形资产的金融价值,开展著作权质押融资;五是组织开展版权产业统计,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并发布地方性版权产业报告,目前已先后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4-2007)》和《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4-2009)》,为政府宏观决策、企业经营决策和民间投资决策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六是和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共同开发建设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作品权利信息查询、版权交易展示、数字水印加密技术应用以及数字作品版权认证、执法取证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网络登记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一期研发,进入试运行。
大胆探索
勇于实践三方面尝试
上海市版权局围绕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作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大胆探索和实践:
以版权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形成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国家版权局颁布《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后,上海市版权局立即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程做出专题研究和部署,全方位启动创建工作。首先,转发《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至18个区县人民政府、区县文化(文广)局及有关单位,明确上海地区的申报程序。其次,要求各区县认真组织、指导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基地)积极争取,区县把知识产权(版权)指标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发挥版权工作站贴近园区、贴近企业的优势,深入园区、深入企业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程,并将创建工程的推进成效列入工作站年度评优指标。全市初步形成市、区、工作站“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合力推进创建工作。
以产业园区为突破口,确保创建工作落在实处
目前,上海市创意产业园区已达70多个,入驻的创意型企业上千家,这些新兴业态已成为本市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突出,国家级产业园区成为上海版权产业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2008年,全国首个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正式挂牌成立。经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已聚集了网游出版、动漫、数字报刊、电子图书、艺术典藏等相关数字出版企业260余家,实现产值约110亿元。2010年,首个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和首家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相继成立,四大国家级产业园区通过企业孵化、人才聚集、龙头企业引进、产业要素配套和空间布局提升,初步形成对整个行业转型发展的示范效应和带动能力,上海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程具有先天优势和坚实基础。因此,上海市版权局充分发挥优势,以产业园区为突破口,通过对园区内入驻企业的走访,挖掘优势比较突出的企业进行评比,务实求真,确保创建工作不慕虚名,不走形式,真正发挥创先争优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版权示范企业为载体,培育版权示范的核心竞争力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要求,上海市版权局不断加大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作的力度,坚持择优原则,兼顾培育对象在行业中的分布。第一批向国家版权局推荐申报的六家单位在版权创建工作上各具特色。有的具有浓厚的版权责任意识,在所处的专业领域中富有开拓精神与创新能力,能以企业行为积极推动自身及行业发展;有的积极谋求版权经营和管理模式创新发展,对行业发展具有借鉴和启迪意义;有的为企业提供优秀版权公共服务产品,助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带动产业进步;有的在守法维权、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一年多来,上海市的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广泛参与、逐级试点、好中选优”的示范企业培育机制,在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程推动过程中,考察培育了百余家企业,推进了企业版权综合能力建设。实践证明,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程,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版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