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新时代与声影协议无效驳回声影诉讼
2015-12-31 4072
近两年,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影)声称经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下简称“新时代”)受让取得版权,针对卡拉OK歌厅进行大规模营利性诉讼。声影的诉讼主要权属依据是其与新时代签订的《影音作品购买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2015年初,新时代破产管理人发现《转让协议》涉嫌非法转让国有资产,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2015年12月2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一审判决(2015穗越法知民初字第262号),认定《转让协议》属非法转让无形资,协议自始无效。自此,声影在全国提起的大规模营利性诉讼失去了权利基础。
新时代破产管理人提起诉讼时,江苏、广东等地的法院已陆续对声影起诉卡拉OK歌厅的案件裁定中止,12月2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定《转让协议》无效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对声影两起营利性诉讼做出终审裁定(案号为:2015苏知民终字第235、236号), 依法驳回声影诉讼。近日,其他法院也都陆续认定声影无权代表新时代进行诉讼。